通知公告
关于调整和充实《中国化工学会化工科技专家库》的通知
学会理事、各分支机构及有关单位:
2003年以来,我会根据中国科协要求,组织开展了学科带头人和科技专家的推荐建库工作,随着时间推移,专家库信息已已发生很多变化,而且新涌现的大批优秀专家学者亟需补充。为适应学会改革发展新形势,提升学会能力建设,满足学会拓展业务的要求,经研究决定着手开展《中国化工学会化工科技专家库》(以下简称“专家库”)调整和充实工作。专家库将作为学会开展科技咨询、软课题研究,项目鉴定、项目评估等工作的人才资源储备。请学会理事、各分支机构及有关单位积极向我会推荐本领域的优秀科技专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推荐范围和类型
化工及其密切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均可作为推荐对象,专家分为资深专家和专家两个级别。
二、 入库专家基本条件
1. 资深专家条件
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,或为学科或行业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,行业内公认的学术、技术权威。
2. 专家条件
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在本学科或行业领域有开创性的研究,重要理论问题或技术创新实践中上有新突破,具有较高学术造诣,业内知名度较高者,或长期从事教学实践,在化工教育方面卓有成效者;长期工作在生产一线,对生产管理或安全环保具有丰富经验者;在设计、规划岗位、科研管理岗位富有积累,成绩突出者。
推荐上报的专家学者,经学会秘书处初审并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,正式纳入专家库,
三、 入库专家权益和义务
1.入库专家由我会颁发专家证书。
2.受我会邀请参加由我会主持的科技咨询、软课题研究,项目鉴定、项目评估等活动。
3.获取我会活动信息,受邀参加我会主办的学术、科普、教育培训等活动。
4.受我会推荐,参加中国科协、政府有关部门及重要媒体的活动。
四、 有关要求
1. 各分支机构在确保专家水平的基础上,推荐人数视情况20-50人。
2. 首批专家推荐请于2014年7月30日前报送我会秘书处。推荐专家要完整填写“《中国化工学会化工科技专家库》人选推荐表”(见附件),将电子版在上述期限内一并报到我会。
附件下载:
联系人:戴国庆
电话:010-64419602
邮箱:daigq@ciesc.cn
中国化工学会
2014年5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