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关于修订印发《中国化工学会分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-08-25      来源:中国化工学会

 

各分支机构:

 

为了加强对我会所属分支机构的管理,充分发挥各分支机构的作用,根据国家民政部的有关规定(民发[2014]38号,附件2)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对全国学会的总体要求,结合本学会的实际情况,我会秘书处对原《中国化工学会分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(试行)》进行了修订,现将《中国化工学会分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(2014年修订)》(附件1)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 

附件(请点击下载):

1. 《中国化工学会分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(2014年修订)》

2. 民发[2014]38号文“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”

3.中国化工学会章程

4.中国化工学会会员制条例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国化工学会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4年8月25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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